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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韩桥乡交通事故律师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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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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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士执业24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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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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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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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
·不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与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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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离婚后不按时给抚养费该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
  撤销集体土地使用证起诉状要载明哪些事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撤销依据1、《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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