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北京 >> 海淀区 >> 行政诉讼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海淀区行政诉讼律师
王鹏宇律师
王鹏宇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嘉维律师事务所
林刚律师
林刚律师
海淀区北京德鸿律师事务所
李云洲律师
李云洲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
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浩盛律师事务所
毕汝才律师
毕汝才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新桥律师事务所
马法宪律师
马法宪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张学文律师
张学文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
范林刚律师
范林刚律师
海淀区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
赵加亮律师
赵加亮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谐成律师事务所
陈晓云律师
陈晓云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
刘雪梅律师
刘雪梅律师
海淀区北京市清华源律师事务所
海淀区区县行政诉讼律师
全国行政诉讼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淀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朱律师:您好!我们有一件国家赔偿案件确认...
·替无行为能力的父亲变卖房产用以支付医疗和...
·尊敬们朱老师你好,我是一名基层警察,也参...
·我儿子是个小学很优秀的老师,深受学生*戴...
·已经下达判决后,可以去海淀看守所探视吗,...
·需要当年请教具体内容,请联系...
·父亲病重住院,且老年痴呆,已经糊涂,基本...
·假手续提冻结资金,法院不取证...
·动迀未经本人意愿,周父异母兄弟私刻我私章...
·贩卖甲卡西铜案...
·你好朱大律师,我儿子许斌:于2:008年...
·再审律师大王...
·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
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吗?
  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吗?应诉管辖和移送管辖不会发生在同一个案件之中,应诉管辖本来就是无权管辖,被告人未应诉或者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
·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说明是无罪的吗
  一、检察院建议不批捕让取保候审说明是无罪的吗?取保候审并不代表是无罪的,取保候审只是说暂时不需要被关在看守所。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食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二、检察院不予批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江苏省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什么是海关行政诉讼
  什么是海关行政诉讼一、什么是海关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也可以称为司法审查,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就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是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监督制度。作为相对人来讲,是一种行政法律救济制度。具体到海关行政诉讼,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依照相关
·刑事案件中警察报捕一般会批捕吗
  一、刑事案件中警察报捕一般会批捕吗?警察报捕检察院也不一定会批捕的,除非满足以下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刑事案件批捕的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海淀区律师首页 海淀区律师找律师 海淀区律师在线咨询 海淀区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