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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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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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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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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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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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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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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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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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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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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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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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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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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果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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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农村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可以转让吗?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性质是集体一切制。从法律层面上讲,宅基地仍然属于乡村集体土地资源,宅基地的一切权仍然归村民集体一切。集体将宅基地分配给各家各户后,农民能够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或者隶属设备。但是,村民具有的只是宅基地的运用权,而且宅基地的运用权也是有一定请求的,它具有一定的权限:1)宅基地运用权的主体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共有;2)宅基地的运用范围有一定的限制,仅限于村民自建房屋和其他隶属建立,例如村民寓居有关的厨房厕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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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过户后可以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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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规定期限是多久,工资如何发放
  工伤医疗期规定期限是多久,工资如何发放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指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企业和被保险人
·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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