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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古道社区行政诉讼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王怀利律师
王怀利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陈晓东律师
陈晓东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田军律师
田军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松律师
王庆松律师
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毛克均律师
毛克均律师
2000滁州安徽环滁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曾永凯律师
曾永凯律师
2010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朱皖涛律师
朱皖涛律师
2011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支伟炜律师
支伟炜律师
200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代瑞辉律师
代瑞辉律师
2017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潘申石律师
潘申石律师
2015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费文文律师
费文文律师
2016滁州安徽奇胜律师事务所
侯朝阳律师
侯朝阳律师
2013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琅琊区古道社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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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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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省各市区县看守所电话、地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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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
  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一、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否可以?外地宣布拘留送看守所是可以的,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的分类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什么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
·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受贿罪积极退赃的量刑规定是按照从宽处理的原则来进行一个处罚,因为实际上受贿罪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存在着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的,其中就包括积极退赃的这样一种行为,而我们国家实际上积极退赃,它的认定也是非常明确的。(一)发现暗中送的或者家属代为收受财物而退还在现实生活中,有的行为人为谋取某种利益,在对方不接受财物的情况下,采取暗中送物或将财物故意放在对方的办公室或家中即离去等方式,让对方接受财物,对方一旦发现财物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
  九级工伤旧伤复发待遇怎么规定的?九级工伤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准补发差额。二、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3醉驾是监外执行吗?
  一、醉驾是监外执行吗?2019醉驾不是监外执行,因为监外执行它具体的要想得到适用的话,必须要通过法定的申请程序来完成,并不是说所有的醉酒驾驶的行为,经过法院的定罪量刑之后就可以监外执行,还需要看当事人是否存在着这样的一种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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