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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古荡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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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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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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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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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王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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邴朝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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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少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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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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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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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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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小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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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
西湖区古荡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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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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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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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如何分类?
  国家赔偿如何分类?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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