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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瓜洲镇房产纠纷律师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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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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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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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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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圣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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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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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吉增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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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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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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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石永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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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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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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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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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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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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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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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余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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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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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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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晓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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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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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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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春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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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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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翔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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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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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锦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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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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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瓜洲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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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后,能享受失业金吗...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确定的情况下...
·病人股骨头置换后,由于医生的疏忽导致...
·您好,请问我和前夫离婚前买了一套房子...
·离婚想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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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
  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一、配偶老年痴呆怎么立遗嘱有效?配偶老年痴呆不能立遗嘱,可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者律师代为订立有效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代理人可以代理其民事活动,监护人妻子代理遗嘱,是保护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3年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3年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2.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老年人拟定遗嘱机构有哪些?
  老年人拟定遗嘱机构有哪些?公证处。老人立遗嘱不一定非要到公证处。老人申请遗嘱公证,但老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也可以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我国现行的《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明文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我国《民法典》中认可的有效的遗嘱形式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紧
·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哄抬物价怎么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哄抬物价怎么处理?发现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可以到当地工商局投诉,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无违法所得或者视为无违法所得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情节较重或者情节严重的罚则进行处罚;经营者违法所得能够明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一、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主合同无效居间合同的效力规定是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是依据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来进行确定。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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