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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森林公园房产纠纷律师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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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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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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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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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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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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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王晨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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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建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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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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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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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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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杨浦区上海瀚英律师事务所
梁淮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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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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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寅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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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上海陈海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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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在游乐场被一对夫妻当众殴打,对方打了...
·您好,家属于12月29号被上海杨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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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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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蒋玉芳女1974年12月30日出...
·你好,投案自首人在长春哪里关押...
·被银行领导冤枉,被判刑,要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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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上海港公安局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超过三年的借条写了自动失效吗?
  超过三年的借条写了自动失效吗?借条超过三年不会自动失效,借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依法可以随时主张,从主张之日起计算三年诉讼时效;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债务人在还款期限截止之日,没有及时还款的,债权人就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此时债权人在三年内不向法院起诉,则可能面临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这三年你未主张权利的,丧失诉讼胜诉权。假如时效过了,对方认可该笔债务且同意履行的,视为对原债权债务的重新认可,仍可起诉要回。《民法典》(于202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
  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什么?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冻结规定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二、股权质押后法院可以冻结吗?可以冻结,因为股权包括自益权和公益权,股权质押仅仅是对股权自益权的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拥有质权的享有优先受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
  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一、做好家属安抚工作故意伤害如何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七种情形是什么?
  我国不授予专利权的七种情形是什么?(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动物和植物品种的非生物学的生产方法可授予专利权;(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七)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二、专利授予的要求是什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新颖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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