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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工农新村行政诉讼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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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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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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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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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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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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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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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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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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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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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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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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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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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鼓楼区工农新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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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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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高空坠物砸了车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小区和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空坠物成为了城市安全的一种隐患。无论是坠物砸到车还是砸到人,都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在预防这样高空坠物情况发生的同时,更要了解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高空坠物砸了车应该如何明确责任吧!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
·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
·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单位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单位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工作内容、责任、要求等各种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工作中,与我们最息息相关的就是薪资薪酬问题,很多人对此都抱有疑问,不知道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规定。接下来我们就带着您看一看这个问题的解答吧!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没有工资的合同,等同于无效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
·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抢劫罪和绑架罪其实都是属于我国规定的重罪,这点从《刑法》的量刑标准上面就可以看出,对于这两个犯罪的处罚,首先起刑点就是比较高的,而最高可以直接对犯罪分子处死刑。但在一些地方抢劫罪与绑架罪之间却也有共同点,那究竟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在哪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抢劫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怎样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客观方面都可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同时都侵犯了公民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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