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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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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
  现阶段人们找工作时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和便利而不考虑自己的长期发展。并且对自己原单位缴纳的社保不清楚、不了解。这个时候很多人的社保并没有及时的补缴而是断了社保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失。那么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下面我将详细的解释清楚。企业职工社保补缴流程是什么?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必须提供与上一份合同同等待遇的劳动合同给员工签,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
·工伤鉴定后辞职可以吗?
  我们在工作时有可能因为突如其来的意外而受伤,这些我们无法预知,此时我们最需要知道的就是如何最大限度的降低我们其他方面的损失,同时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我们申请工伤鉴定,国家有关部门会对我们所受到的伤害进行工伤等级鉴定,这是我们申请伤残补助金的依据。那么在工伤鉴定后辞职可以吗?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
·民法总则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对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法定代表人的限制规定《民法典》的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五十九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六十条法定代表人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47条)。本条否定了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权。(2)欺诈相对人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148条)。只有受欺诈人有撤销权,加害人没有撤销权。第三
·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食品、商品等这些产品的质量都有着非常严格的检验标准。因为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民事纠纷,或者更甚者引发的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在提交到人民法院解决的时候,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必须要注意国家针对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关于产品质量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第一节 级别管辖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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