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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共有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一、请求共有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请求共有财产分割的情形有主要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藏匿,挥霍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共同共有的发生,可以基于权利主体的一定的人身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和共同继承关系。(一)夫妻共有财产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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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设立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吗? 质权设立不得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吗?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公示,公示是质权的生效要件。质物依其性质可以移转占有的,应当交付,不能以占有改定方式设定质权。“如许设定人仍继续质物之使用收益,而成立质权,则等于无公示方法的动产抵押之设定,不免有害于善意取得其物之所有权或质权之第三人利益,而动摇一般动产交易之安全,故民法规定质权人不得使出质人代自己占有质物,禁止以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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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 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农民工欠薪相关法律法规有什么工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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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后能提管辖权异议吗? 移送管辖后能提管辖权异议吗?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法院会裁定驳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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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决定不批捕就是没事了吗? 一、检察院决定不批捕就是没事了吗?检察院决定不批捕不等于没事了,也许是因为证据不足才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补充侦查,有了新的证据可以重新报捕;也许检察院认为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不逮捕对社会也没有危险,这样以后看情况(事实和证据)决定是否起诉。一般情况下,只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遵守法律,是不会再被拘留和逮捕的具体应当逮捕的条件,请查看《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