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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矾山镇房产纠纷律师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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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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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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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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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喻荣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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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朝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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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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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合肥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胡正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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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高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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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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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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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兆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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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私人债权8万,有借条,需要多少诉讼费...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酒店上,因为和经理...
·你好,我弟弟在网上借了元逾期2个月了...
·我丈夫与我家公一起做生意,赚的钱用来...
·租房合同到期了、有个月房租、现在要不...
·在游戏交易平台资金拿不回来怎么...
·从2014起,每两12月交体检时间怎...
·你好,我想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理...
·工资里的基本工资是不是就是规定的最低...
·卖房回款愈期,申请收回房产...
·放弃继承房产的公证书有有效期吗?可以...
·固镇县看守所_安徽省固镇县看守所地址和电...
·淮北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遗嘱可以修改吗,能否修改遗嘱?
  有的人在立了遗嘱之后可能又想进行修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遗嘱可以修改吗?相信实践中,不少人都曾有过这样的疑问吧。对于修改后的遗嘱,其效力该怎么来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遗嘱可以修改吗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出现了不少欠债不还的事件,其中不乏债务人恶意不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债权人就会通过一些很极端的手段来讨债,这也是不可取的。那么实践中,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讨债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人防工程结束之后需要按照合同中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检验质量的彼岸准是否合格,验收质量合格时候就会进行工程款的结算,那么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土建的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是参照国标GB50203-20011。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管沟开挖、路基开挖、人防工程开挖、
·怎么申请工伤认定,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么申请工伤认定(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
·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
  作为普通劳动人民群众,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人们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公受伤后受害者需要挽救损失,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为您解答。一、劳动合同法工伤工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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