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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区坊安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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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庄庆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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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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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保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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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子区坊安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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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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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基本要件。这一要件可以从三方面分析:第一,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不是依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不得行使留置权;但也不是一切合法占有他人财产都可以成立留置权,如无因管理人占有他人财产,虽属于合法占有,但不得成立留置权;只有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权人才有留置权。第二,留置权的客体为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所占有的财产必须为债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都有哪些一、根据各地规定和相关司法实践,就加班费计算的事务操作,总结如下几点:1、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加班费计算基数作出约定,约定的标准原则上应为员工每月的规定工资收入,在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应包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对于奖金和津贴、补贴等福利,可以约定不纳入加班费计算基数。2、用人单位直接约定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的,将不会得到支持。3、如果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对加班费计算基数和劳动者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手续有哪些?一、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1)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担保法》第78条第3款)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质押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一般在银行或者担保机构借贷时都需要质押物作为抵押,并且会签订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就是其中一种,但是很多人不明白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呢?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的区别方法。一、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股权质押在没有登记证明之前是不成立的,质押合同并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它属于登记生效制度。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是什么?一、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是什么?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劳动仲裁办案规范化,保证办案质量,及时正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地方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仲裁员,均应执行本规则。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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