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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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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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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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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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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范玉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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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李宝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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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滁州安徽李宝剑律师事务所
俞德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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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邹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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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刘凤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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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马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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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史佃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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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查夕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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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滁州安徽永阳律师事务所
许明卉律师
许明卉律师
2015滁州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张金文律师
张金文律师
1995滁州安徽皖新律师事务所
来安独山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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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
·工伤住院护理费支付时间是多久?
  工伤住院护理费支付时间是多久一、工伤住院护理费支付时间是多久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31第3款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32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
·没有立遗嘱父母的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一、没有立遗嘱父母的遗产第一继承人是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
·农村土地继承什么手续才能够继承?
  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能继承。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
  对于债权人来说借钱时要写借条吗?写借条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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