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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东门街国际贸易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东门街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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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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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姐姐有资格继承我爸爸的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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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
  产品质量标准是什么?产品的质量表现为不同的特性,对这些特性的评价会因为人们掌握的尺度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避免主观因素影响,在生产、检验以及评价产品质量时,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依据、统一的尺度,这就是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标准是根据产品生产的技术要求,将产品的主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从数量上加以规定,即对一些主要的技术参数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衡量产品质量高低的基本依据,也是企业生产产品的统一标准。我国采用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国际标准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
  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哪些权利公司跟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后才准备好相应的合同,找员工补签劳动合同。而按照当前规定,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主张赔偿、补偿等权利。劳动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公司要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根据公司补签书面合同的时间,员工可以主张的权利如下:一、公司在一个月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合同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概念是什么?一、债权凭证的概念债权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仍不能实现债权,根据当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该债权数额为限的可据以再申请执行并发给申请执行人,由申请执行人签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据以行使再申请执行权的凭证。二、债权凭证的内容有哪些?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
·公司不正规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
  公司不正规签订劳动合同有用吗有些人找工作时,因为刚踏入社会,或者被欺诈跟不正规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公司不正规但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而大多数人以为有劳动合同,即可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不过,这种情况下,要先确定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用。事实上,正规的公司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正规办公场所;2、正式从业人员;3、合法手续,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4、正常运营的业务。因此,如果公司不具备或是不完全具备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销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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