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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溪区东林书院期货证券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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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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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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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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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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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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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无锡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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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无锡
潘卫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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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春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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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荣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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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证券法律常识
·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
  高利转贷罪,在进行量刑的时候,是有一定的规则的,是需要判断它的主客观的条件然后再进行认定罪行的,而且,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的。那么,高利转贷罪非法获利如何认定的呢?量刑定罪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跟着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高利转贷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在股东进行诉讼的时候,方式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还是有不少的区别的。那么,股东直接诉讼是什么呢?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有哪些呢?一起跟着我们学习一下相关的知识吧。一、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怠于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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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一、《合同法》中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根据该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即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外,还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货币后,借款合同才生效。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一、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即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息借款,债务人可以不向债权人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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