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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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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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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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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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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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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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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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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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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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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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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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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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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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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
  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说到间接证据,相信您都不会很了解,间接证据是一种常见的证据的类型,是和直接证据相对立的一种类型。那么,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是什么样的呢?对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间接证据的证明效力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运用间接证据的原则:(1)间接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2)间接证据必须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就会出现保证期间和除斥期间,但在中国的法律中对除斥期间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因此我们在这里仅发表个人的理解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下面就让我们解释一下其中的缘由。一、保证期间不是除斥期间1.保证期间首先允许约定,而除斥期间为法定期间,只有解除权可以约定除斥期间。2.保证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债权。而除斥期间届满,消灭的是形成权。3.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因间接证据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运用间接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是个困难、复杂的过程。在运用间接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法则。1、要对收集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查明
·怎么界定法官违法办案?
  怎么界定法官违法办案?走司法诉讼程序是民事纠纷当事人最后的选择手段,当事人都希望法院能够公正执法,作出公正判决。可有些特殊情况,法官没有能够秉公执法,导致当事人权益得不到维护。那么应该怎么界定法官违法办案呢?针对法官违法办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下面为你解答。一、怎样界定法官违法办案?法官在办案中不得有哪些行为?《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当中明确规定了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在债务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指债权方和债务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应当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规定的权利。那么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是什么呢?双方各自的权利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一、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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