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判几年?

首页>>法律知识

    生活中,有不少人习惯性的将盗窃罪说成是偷盗罪,毕竟盗窃主要也就是通过偷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一种行为。于是有的人就在问偷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但其实我国《刑法》中并没有规定什么偷盗罪,因此对于达到了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一般都会按照盗窃罪进行处罚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盗窃罪的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盗窃罪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盗窃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因为偷盗罪一般就是指《刑法》中的盗窃罪,因此在对偷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来作出处理的。但此时需要注意法律中关于偷盗行为的立案标准规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6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
      监外执行和缓刑哪个好?相对而言,当然是缓刑好点。理由如下:缓刑属于虚刑,是指在法院对案件审判过程中,根据犯罪情节,不收监,而给罪犯一个考验期限,考验期满,没有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况的,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而监外执行属于实刑,是指因罪犯存在特殊原因如重病等,不便在监狱执行,经批准,......


·父母犯遗弃罪现在判刑吗?
      我国每年发生大量的婴儿被遗弃的事件,其中不少婴儿都患有严重的疾病。本来父母对子女是有抚养义务的,这是基本道德,也是法律上的义务。虽然遗弃的对象往往是家庭成员,但是按照刑法规定,遗弃行为恶劣的话,父母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父母犯遗弃罪现在判刑吗?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遗弃......


·打架二级轻伤如何判刑?
      打架二级轻伤如何判刑?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逃税罪的主体都有哪些人
      逃税罪的主体都有哪些人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
      另一方精神病可以判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一、对价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期限和程序规定如下(一)诉讼:一审1、起诉(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


·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其实我国的刑法直到现在为止对单位犯罪都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但是比较明确的是刑法当中对单位犯罪肯定是要予以惩戒的。因为,通过单位犯罪可能当中还会侦查出其他特别多的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的这些行为的,区分单位跟个人犯罪也比较好界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给您介绍一下不构成单......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违反劳动管理法规......


·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规定有哪些
      一、新《刑法》关于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不是想离就能离的,夫妻如果要离婚,首先要满足离婚的条件。而在离婚条件中,便包括一方没有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从男方的角度来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
      最新劳动合同法孕期请病假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


·南京返还财产案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原告:周xx,男,汉族被告:南京某某房地产营销策......



安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5551750882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6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052261268
·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
    贩毒判死刑的情形包括什么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是“可以”判死刑,不是必然判死刑):1、鸦片1000克以上;2、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3、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4、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
    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对孩子的抚养权争个头破血流,其实,双方完全可以定一个离婚协议来确定抚养权双方轮流抚养。但是这样也得有个主负之分吧,那么如何在离婚的时候确定轮流抚养主负之分?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同不能改签吗,我和一家公司签约了一份合同可是现在我不想做了不知道算不算维约合同
·你好律师,我母亲离异,离婚证丢失,我想把我的房子过户给我母亲,需要她的离婚证,应该怎么帮她办理
·律师你好: 2017年12月5日李欣租我产权房办公使用(有
·老公离家一年多了,至今未归。彻底失联也有两个多月了,有一个两
·是否属于诈骗类?,09年因春节回家火车票难买
·你好范律师,你这边是专打刑事案件的吗?我这边有一个网上开设*
·交通事故导致脚趾骨折可以定残吗?
·这样算几级伤残?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