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由《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可知,行为人在绑架时杀害被绑架人,应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仍以绑架罪定罪处罚。那么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下面,的我们来为您解答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的定罪处罚问题。
一、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还应判为绑架罪吗
绑架罪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其第一款对绑架罪进行了简要描述,“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那么说明绑架罪行为人主观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绑架他人或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
由于绑架行为实施人对第三人未实施绑架行为,因此并不能将致第三人死亡的情况归入绑架罪中,而是另一个独立的行为,触犯独立的罪名。
二、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
那么绑架致第三人死亡又是何种情况呢?
第三人并非是被绑架人,因为行为人并没有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对第三人实施绑架行为,如若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其就属于被绑架人而非第三人。那么行为人致第三人死亡的行为就应当与绑架行为分开看,其致第三人死亡的行为是另一个独立的行为。
既然是独立的行为,若该行为符合其他罪名的条件,则定其他罪名。在未触犯特定罪名的情况下,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故意杀人罪。若行为人主观过失,侵害了第三人的生命权,则其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若行为人主观故意侵害第三人的健康权,则其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综上所述,绑架时致第三人死亡,并不是绑架行为的结果,因此应单独判断。若触犯特殊罪名,则按照特殊罪处理。若未触犯特殊罪,则依其行为时的主客观进行判断,分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若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新刑法嫖娼犯罪吗?
近年来,国家执法部门加大对扫黄的力度。人们不禁疑问,新刑法嫖娼犯罪吗?有这种错觉究其原因就是当时的法律并不够完善,对于嫖娼犯罪的惩处力度并不大,很多人认为嫖娼并不触犯刑法,随着新刑法修正案的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了嫖娼犯罪的量刑与标准,下面为您整理一下新刑法嫖娼犯罪相关知识。一、什么是卖淫嫖娼? ......
·
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
一、失火罪是《刑法》第几条《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失火罪的情......
·
初犯盗窃罪怎么进行处罚
初犯盗窃罪其实也就是指第一次犯盗窃罪,这种情况下通常认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是很大,因此在对其进行处罚的时候,可能也就会相对轻一些。那么法律中规定初犯盗窃罪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
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
一、包庇罪与伪证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哪点伪证罪与包庇罪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睚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包庇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
·
哪些人不会判死刑 过失致人死亡会判死刑吗
刑事诉讼中,死刑是最为严重的刑罚,因此适用要谨慎。同时有一些人及时在犯最终的情况下,法律规定也是不会适用死刑,就包括死刑缓期两年也是不能适用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那些人不会判死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人不会判死刑死刑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只要触犯死罪的人都能被判处死刑。根......
·
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机动车扣分规定是怎么样的
超员,在道路上是非常容易看见的,原因无外就是为了多赚点钱,有的是亲朋好友多了,就想一次性拉完所有人。我国对于小汽车超员是有处罚的,那么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小汽车超员怎么处罚?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
·
拆迁款政府多长时间赔给企业
拆迁款政府多长时间赔给企业随着时代发展的进步,国家政府为了城市规划改造,会对土地上的建筑进行拆迁。这是就会涉及到拆迁赔偿的问题了,国家对拆迁补偿作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您知道拆迁款政府多长时间赔给企业?带着相关问题,我们一起通过下文来了解一......
·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一、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
·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么
古时候,男女结婚之间必须要先订婚,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正式结为夫妇。可以说,当事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那放到现在,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么我国《婚姻法......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相关内容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
《杨淑清律师代理中毒死亡的被害人家属切实保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我办理该事务的事实经过及实际效果:被害人于2014年4月4号中毒身亡,被害人家属从当日起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当地.鉴于没有相关证据线索没有立案侦查,之后被害人家属连......
·
宁波市看守所会见手续、时间、律师预约规定
宁波市看守所律师预约会见须知1律师会见实行网上预约与宁波市看守所窗口办理相结合,律师可在二个工作日前通过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等候办理,网上预约优先,非工作日会见不实行预约。2预约前,律师应先注册账户,待宁波市看守......
·
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确认哪些内容呢?
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确认哪些内容呢?虽然土地使用者有土地使用权证作为土地使用的凭证,但是难免还是会有土地使用权归属不明的纠纷发生。为了避免发生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纠纷,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当事人就需要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确认。那么购买土地使用权需要确认......
·
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处理
一、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处理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可对事故进行成因分析,并告知当事人,其损害赔偿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各种处罚,不能适用于非道路交......
·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对于土地,当事人只有相应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土地使用权抵债的。通常而言,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都会就此签订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书。对于其协议......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损坏违章建筑,损坏违章建筑该如何赔偿?该委托哪里进行评估
·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建筑工人,我们三个人在建筑工地,干了一段时间,也就5000多元
·
自*撞车是否是交通事故,我一时想不开
·
我妻子她是越南籍,两地饮食风俗不同,我在外派的那个月她带着我
·
我想带着孩子离开他,我应该怎么做才好?
·
您好,四个人盗窃,一共14万,判刑三年零一个月,在看守所呆了
·
在网上买二手车,付钱之后地方将微信拉黑不发货
·
关于劳动合同,请问劳动合同正式应该为一式几份?
·
家里事情太多电话谈18451543529
·
孩子探视权利,离婚14年女方没有探视过孩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