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被人诽谤了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一、被人诽谤了怎么办?被诽谤后,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予以刑事拘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严重的,你可以提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二、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主体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4、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综上所述,针对如果被诽谤了怎么办这一问题,面对他人的诽谤,我们应该主动站出来,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如果情节一般,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情节严重,我们还可以向警方报警,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了解了以上内容,能让您在有效时间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公司债券存根簿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1、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3、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4、债券的发行日期。(二)发行......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年网上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几乎每年的节假日一来临,您就开始纷纷出行,不管是学生还是上班族您都会选择到外边旅行或者回家休息,这就造成了客运站、火车站等人流量猛增。为了避免车票不足影响人们的出行计划,交通部门规定了相关火车票、汽车票的预售期,提前......


·离婚财产分割之经济适用房
      对经济适用房属于个入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无约定可以作如下认定:  1、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房屋属于买受入夫妻所有,办理产权证仅是时间问题,取......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怎样确定离婚房产归属?
      离婚房产如何分配是在离婚中遇到最常遇到的问题,同时也是离婚夫妻最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离婚该如何分配吗?这是与离婚夫妻利益密切相关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3月16日,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温岭市.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2016年7月1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指控宁某某贩卖毒品罪,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 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
          湖北项某某贩卖毒品巨大肖律师辩护以证据不足获死缓成功保命    基本案情:2014年初,西安人项某某被检察机关指控多次贩卖麻果及K粉给武汉下家,共计109公斤,武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肖小勇接受项某某委托后,......


·已过5年的民事诉讼还能执行吗?
      已过5年的民事诉讼还能执行吗?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严格规定执行案件的执行期限。  其中第一条究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员工工资福利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


·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
      在二手房交易时,购房者采用“黑白合同”、“假赠与”与“房屋典当”等规则空白进行避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其实这里隐藏着重重风险,会给购买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购买二手房避税的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一、购买二手房避税是否合法(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2018的事故,当时我全责我自己垫付了医药5000,可2019的第一天对方又想来跟我5
·你好,我欠别000块钱,别人把我告了,那会没打欠条,今天给我打电话让我偿还,我现在没能力
·请问:老板家也知道在哪儿,去他家讨工资老是见不到他人,问我们可不可以报警
·没有法院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可以结婚吗
·人在广东省湛江市被清远公安机关抓获,请问人现在在哪里?已经两
·7月17日被江苏昆山经侦带走(据说是非法经营)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违反交通禁止标志,可以罚款两次?
·我女儿前几天被人打了,她怀孕五个月现在想想太气人了,简直就是污辱人,请问我现在上
·按揭车逾期,车子被担保公司开走了,要求支付违约金合理/span>
·您好!本人于20180号,由于房屋漏水,从58同城上找了一家专修防水的公司,进行维修,当时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