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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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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且基础设施不完善,为了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改变贫困面貌征地改建不可避免。而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部门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办法的出台,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会有不少的问题存在,如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能获得吗?我们将从有关法律规定开始介绍。
1、《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3、《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安置补助费是无地农村儿童征地补偿可能获得的补偿项目,通常情况下征地补偿主要是根据土地使用权者的土地使用面积及其地上附着物、青苗进行补偿,补偿的办法以土地的类别规格而定。而无土地的儿童并无土地所有权,所以所能获得的补偿几率相对较小或补偿金额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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