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人民法院均设置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机构,也许有人会迷惑,这两个机构一样吗,为什么经常听到合议庭这个机构,但是对于审判委员会却很少听说,这两个机构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在哪里。
  
  一、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组成方式不同
  
  1、审判委员会的会议由法院院长主持,成员由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资深审判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数是单数。
  
  2、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是由3名以上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以上组成合议庭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二、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审判职能不同
  
  1、审判委员会是本院决定案件处理的最高审判组织,是审判业务方面的决策机构,指导和监督全院审判工作。其任务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或疑难案件以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问题。
  
  2、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合议庭审判;第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全部由合议庭审判。
  
  三、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职责的具体区别
  
  (一)审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审判委员会不直接开庭审理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合议庭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才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拟判处死刑的;
  
  2、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3、检察院抗诉的;
  
  4、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
  
  5、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6、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之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应当在合议庭审理的基础上进行,并且应当充分听取合议庭成员关于审理和评议情况的说明。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如果有意见分歧,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笔录。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应当以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成员的名义发布。
  
  (二)合议庭的主要职责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作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定;
  
  2、确定案件委托评估、委托鉴定等事项;
  
  3、依法开庭审理第一审、第二审和再审案件;
  
  4、评议案件;
  
  5、提请院长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6、按照权限对案件及其有关程序性事项作出裁判或者提出裁判意见;
  
  7、制作裁判文书;
  
  8、执行审判委员会决定;
  
  9、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发现,民事诉讼法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区别主要在于组成方式的不同、主要职能和职责均不一样。我国法律规定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外,所有案件都必须采用合议庭进行审判,而审判委员会则主要是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讨论重大和疑难案件等审判工作问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我国审判组织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由于每个省份的经济状况是不一样的,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人均收入有关系。所以各个省份的赔偿也不相同,那么,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云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拆迁了,离婚时如何分割相关利益?
      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实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双方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1、对于长bai期两不找状态下的劳动关系,认定du双方长期不存在实际的劳动权利义zhi务,劳动者dao未提供劳动单位、以未支付过劳动报酬,因双方未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和终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2、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


·公路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对于招标这个名词想必您都不陌生吧,不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现实的生活中,都能够经常性的听到这个概念,我国对于不同的招标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那么,公路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公路招投......


·非法集资不知情高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可以是由公民个人实施的,也可以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是个人是非法集资的话,那么肯定公检法机关直接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就可以了,但是在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的过程当中,涉及的人员就比较多了。除了公司的普通员工以外,公司的高管在事发以后,首先需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


·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前提下,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近年来,科学技术应用的范围也更加广泛,其中就包括了在诉讼中的作用,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可能会在诉讼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司法鉴定包含很多内容,那么痕迹司法鉴定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能不能代办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并无占有权。土地属于国有资源。我们在使用土地时,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我们才有权对土地进行改建或进行其他用途。很多人对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并不是很清楚,或者因为其他原......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广海路狮岗北街9号(湖天货......


·警惕:以恋爱为诱饵的传销式抢劫
      遇到一个特殊案例。心情特别沉重。女孩子网上骗男孩子恋爱,勾......


·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第一百一十四条(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
      二手房通常是指那些已经实际被居住使用过的房屋,对于这类的房屋虽然可以知道房屋的质量情况如何,但如果想要出售的话,可能就不怎么卖的起价了。对于普通人来讲,想要出售自己的房屋,首先需要作出一个估价,那二手房交易估价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进行呢?我们马......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只有具备法定的理由才能提起。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对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包括: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孩子未出生,老公就意外死了,后来孩子一直都是我抚养,政府给
·工伤法律赔偿,右手食指,右手食指,中指各断一节需赔多钱及等级呢?
·如何办理 委托书,我老家在河南
·什么时间可以看服刑人员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该如何处
·我现在准备生第二个小孩能行吗
·为什么把我的问题删掉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