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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顾问是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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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一、聘请顾问是劳动关系吗?
顾问职业属于劳务关系,由《民法典》来约束,不是由劳动法的劳动关系进行约束的。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 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六十四条 【
合同
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
合同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二、签订劳动
合同
注意事项有哪些?
新入职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
注意事项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
合同
的做法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
合同
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
合同
期限内。劳动
合同
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
合同
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
合同
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
合同
期限”的效果。因此,本案中,公司与小王签订三个月试用期
合同
的做法不合法。
第二,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根据《劳动
合同
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
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
合同
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
合同
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就试用期工资的约定数额未达到劳动
合同
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即可能面临被员工要求承担“未足额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因此,本案中,公司对员工试用期工资设定为 2000 元,劳动
合同
期工资设定为 3000 元的做法不当。
第三,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
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
合同
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本案中,基于第一条分析结果,公司并未与员工约定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因此,当然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其劳动
合同
。
第四,
合同
内容要全面
劳动
合同
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
合同
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
合同
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
合同
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
合同
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
合同
内容要合法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关系是适用于每一个职业,只要双方有任何劳动事实,那么双方就存在有劳动关系,同样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确认是否存在有劳动关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双方有没有劳动
合同
,劳动
合同
对于劳动关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江苏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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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856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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