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取保候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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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辩护人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书.。 2、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亲属代为聘请,或者有关机关、单位转达聘请要求的,在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向看守所出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经看守所查验并记录在案。 3、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 4、看守所看管人员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严守职责,保障律师的人身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行凶、自杀等事件的发生.。会见结束后,律师应当按照看守所规定办理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看管人员收监手续。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绪激动,有暴躁、可能发生自杀等异常情况迹象的,应当及时告知看管人员.。 5、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本站特别邀请东莞看守所会见律师熊妮进行法律咨询.。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 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条、第 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xx. 申请人: xxx(签名) xxxx律师事务所(章) xxxx年x月x日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1-4709-4815(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咨询律师:13147094815(魏律师) 13016625942(张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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