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遗嘱是公民在生前对自己合法所有财产作出的一个处理,但不是说只要有遗嘱,那就必须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此时还要看遗嘱是否有效,现实中遗嘱无效的情况是大量存在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遗嘱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所谓无效遗嘱是指订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其不能生效的遗嘱。无效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四)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二、遗嘱无效还能继承吗
(一)遗嘱部分无效
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
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
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遗嘱人和其他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其他财产共有人有权要求他所得的份额,而只付给遗嘱继承人相应的份额。
又如,遗嘱中若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没有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那么在财产分配中,必须先行扣下这部分人必要的份额,剩余的遗产才能按照指定的内容执行。
(二)遗嘱全部无效
如果遗嘱全部无效,死者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无效后,继承人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践中,在其他继承人持有遗嘱继承遗产时,如果您认为该份遗产是无效的,那么基本肯定会产生遗产纠纷,您需要做好打官司的准备。
若公民所立的遗嘱最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在其去世之后,就无法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他的遗产,此时就会可能按照法定继承的的方式进行分配。而遗嘱无效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是什么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在民事诉讼中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我们不仅要收集证据,还要掌握一些技巧。那么,收集离婚证据的技巧......
·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
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若债权人需要向债务人追讨债务的话,则此时一定不能采取暴力、非法的手段,否则不仅无法顺利追讨债务,还有可能让自己遭受更多的损失。那具体来说,追讨债务的方法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
·
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
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一、个人股权质押能贷多少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股权质押折贷比例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经营情况、每股净资产值及行业性质等因素,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出质人协商确......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
交通事故律师:异地车辆违章应该怎么处理
很多车主自驾去异地,最不想看到的是异地违章。毕竟驾车去外地,由于当时的违章被交警部门拍到的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开始不知晓,回来后才知道爱车发生了异地违章了。可是这时该怎么办呢?今天吴丁亚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车辆异地违章的处理,希望对各位......
·
被告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 吴丁亚律师成功帮助持票人追回损失100万元
原平市华永商贸有限公司最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付款,票号:4020005221710559,票面金额:壹佰万元,出票日期:2012年7月16日,到期日2013年1月16日,付款行: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营营业部,出票人: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风......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对外担保是个人还是共同债务
一、夫妻一方担保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担保是以一定民事主体的资信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以某一特定的财产作为债务履行的保障,使债权人对该财产享有了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作为人的担保,就是用担保人的名义、地位、信用、相应的资产,取......
·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由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害的客体不仅有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财产权益,还有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市场公平竞争关系和经济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应该承担以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反不正......
·
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
如今劳动者的人员流动性还是比较大的,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进入一家新公司的话,此时也有一些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么实践中,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员工入职要注意什么1、劳动者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者......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
微信上向我借钱,说一会还,第二天人死了
·
我在私企工作不小心伤了无名指缝了十七针,现在已二十五天了,还是握不紧伸不直,能不能评上伤
·
交通事故赔偿问/span> <
·
案件中的黄善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
卢律师找你有事,看到回个电话,想让你替我辩护
·
养老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
我是男方 不愿意了 双方也合不到一起去 是我提出散的 对方不退彩礼怎么
·
我的户口是外地,老公户口是北京,有一个男孩,不到一岁,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
·
根据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