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蒸蒸日上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比如旅游合同违约等问题。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视为民事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诉讼的流程及两种违约情况。
   一、旅游合同违约诉讼流程
  旅游合同违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遇到旅游合同违约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1、 写诉状
  2、 立案
  3、 庭前调解
  4、 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
  5、 领取判决
  6、 申请执行
   二、旅游合同违约情况
   1、 旅游者的违约。
  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旅行社的违约。
  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违反这此义务,旅游者可依《合同法》第150条和第60条要求具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不是旅游合的当事人,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呸,但这些企业与旅游社或有长期合作业务、联营或偶然的合同关系,从而依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深感棘手。
  遇到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是我们的权利,也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有效方法,虽然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在旅游合同违约情况中不同区域法院的法官判案会有一些差异,但是相信法院会根据实践中真实情况来判断案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居间服务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如促成甲方与第三方订立买卖合同并验收合格,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二、双方约定的居间服务......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形?一、赠与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呢?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赠与合同撤销有哪些情景?根据合同具体事项而定,如房屋赠与合同: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下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赠......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过错举证的责任由谁承担?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7章用11个条文予以规定,足见立法的重视与现实中矛盾的多发。在侵权法出台以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最高院2004年)是处理医疗损害责任的依据。但侵权法出台后,改变了上述规定的......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卡号:乙方(受托方):联系电话:结算银行及卡号:一、释义:-------------------签署以下协议:资产管理: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管理;......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如果双......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
      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发生交通事故。这些事故或大或小,小的事故协商调解就可以解决,涉及到的赔偿通常只有几百。但是大的事故可能涉及到人员伤亡,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打交通事故官司也变得很常见,大也疑问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请律师吗,对于律师是否需要请,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


·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
      试用期离职的劳动者还是有很多的,因为在试用期觉得这个岗位并不适合自己。当然,在试用期离职肯定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一下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人事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离职办理哪些手续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的时间要花多久?
      投标需要多长时间,投标的时间要花多久?当今社会,工程项目往往都是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的,如果某个公司对招标的工程有意愿并且自身符合招标的条件时,就可以去参与投标,很多人就问我们,投标需要多长时间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投标......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
      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离婚对于每一个不能继续生活下去的夫妻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离婚了往往要处置很多的事情比如对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的协商,但是为人父母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办理了离婚可以共同抚养么?您和我们一下来看一下吧。......


·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



山东 范志强律师
副主任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
    南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律师提供看守所会见,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缓......


·泉州市看守所网上预约律师会见手续、程序
      泉州市看守所会见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即使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不论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均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作目标就是工资,因此拖欠工资的行为是最可恨的。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讨要工资选择自杀或者与老板同归于尽,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就觉得惋惜。那么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
      很多情况下申请工伤是需要责任认定书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那么就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现实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往往并没有及时的做出,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可以认定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是工伤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法院对确认判决不予强制执行怎么办?
·如果修理费用超出估价怎么办
·工作了十几年,突然就被解雇了,怎么办,方便电话联系,我以前叫
·外地重庆身份证掉了,做高铁回去怎么办呀
·没有超过土地使用0不变的政策
·我想和我老公离婚,可3的时候还有一次交通事故是我弟开
·你好,张律师。我老公和他前妻是去年5月20号办理的协议离婚。
·农村土地征用,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