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恋爱的时候如胶似漆,为什么结婚以后就判若两人呢?那是因为结婚后两个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一些很细微的细节都暴露在阳光下,如果没有足够的爱和包容,矛盾很快就会产生。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当两人无法且行且珍惜的时候,还是离婚吧。那么在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你掌握了么?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有哪些
主要有两个:
1、充足有力的证据。
2、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客观、逻辑严谨的语言表达能力在诉讼答辩中具有重要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形才能多分财产?
如下情形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对方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什么情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因如下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实际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四、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包含如下情形: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在离婚案件中,如共同债务认定比较困难,可以让债权人先提前诉讼,如上述债务在婚姻期间产生,法院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债务。
五、如何全面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进行分配。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常见的证据形式有:
1、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
2、手机短信。
3、电子邮件。
4、msn、qq聊天记录。
5、录音录像。
6、传真。
7、书面证据。离婚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是非常重的,所以其实前,建议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组织扎实的证据。
恋爱虽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我们在这里还是希望您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婚姻,但当两个人的矛盾实在无法调节时,也不要再相互伤害了,或许离婚时最好的选择。有时离婚不会一次成功,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我们整理的“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希望可以帮到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在子女抚养方面产生了争议的话,就只能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需要对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那到底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法院如何确定抚养费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
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证有什么效力
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此时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相信您都清楚离婚证是证明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那么除此之外,离婚证肯定还具有其他的法律效力,究竟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那一刻起,当事人双方......
·
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
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造成离婚的情况有很多,但是我们今天不谈造成离婚的情况有些什么,我们来谈谈,如果离婚了,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多少钱?离婚一般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对于这两种离婚手续的费用是否是一样的呢?现在一起与我们看看。一、协议离婚手续费是多少协议离婚程序比较简单,而且办理手续的时候需要的费用......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子女能否请求支付抚养费?
1、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不是要求对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前置条件,法院立案受理该案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
·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该首先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以及相关的离婚判决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程序(可以在上查询详细信息),很多人有疑问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那就请您仔细阅读下面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一、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是否需要办理?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只能有一样,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
·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
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是什么一、土方工程式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挖掘地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1、沟槽、基坑划分: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2、挖土方以设计室外地坪标......
·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怎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测量。测量是一门实践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它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质量、投资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那么,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范是什么呢?也就是说,在测......
·
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
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如何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一、软件著作权变更费用是多少?1.官费。交纳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2.代理费用。如果通过专利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办,收费标准参见中介机构代理费用。二、如何办理软......
·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有哪些1、合伙合同的终止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
上海港...看守所
上海港...看守所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号,靠近翔殷隧道口,路线导航:沿着南翔殷路往黄浦江方向开到底,看到帆船雕塑,然后左拐掉头开100米,右拐进小路到底就是上海港.看守所。触犯法律被羁押在上海港.看守所,不知亲人所犯何罪?最急切的愿望就是......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电话:0517-12368·电话:0517-12368在洪泽区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洪泽湖流域环资案件的法庭,将进一步消除......
·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电话:12368,邮编:211800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电话:12368·电话:12368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正式揭牌办公。......
·
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赔偿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要是夫妻因为一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诉讼离婚的同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赔偿。那实践中,无过错方如何提出离婚赔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无......
·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
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一、范本格式无债权债务情况说明的格式范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减少到——万元。本公司已于-年-月-日在-报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迄今为止,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请求。至此,本公司债......
·
构成侵占罪要符合哪些要件
侵权罪与职务侵占罪不同,它不属于公司员工职务犯罪,一般是指对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进行非法的占有,当然也是要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之后,才能构成犯罪。另外,构成侵占罪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要件,究竟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侵占委托物......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买卖及赠与
·
个体餐饮业法定假日是如何休息和工资是如何结算?
·
前几天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已付定金,中途有点小插曲让生产停了不
·
未婚先孕孩子扶养费的事
·
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礼物分手后对方拒绝归还
·
父亲去世十了,母亲九前改嫁,这九内对我不管不问,也就是对我没有尽抚养义务或者分多
·
律师你好,我70年的,我孙子都10岁了,所以我也就在县城带了
·
您好,我家孩子三周岁了由于在外打工没有回老家现在想把户口上了,会不会罚款啊?
·
起诉离婚,一方不肯离婚
·
上海市普陀山看守所关押的有个赵xx没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