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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 拆迁中的以租代征和土地流转怎么区别?区别一:土地流转不改变土地的性质,也就是说之前是农用地,流转后依然是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以租代征”的实质是假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农用地的性质进行土地开发,在农用地建设永久性建筑,对耕地造成很大的破坏。区别二:土地流转受让方必须从事农业经营,要有能力搞好农业生产、管理好农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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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 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包括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营业性房屋的承租人、未经登记的建筑的实际所有人等。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1、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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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拆迁协议,拆迁方不给原件合理吗? 签了拆迁协议,拆迁方不给原件合理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不给原件是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签订的协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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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 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一、征地批文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吗?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征地批文是属于征地信息的一种,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政府应该主动公开征地相关信息。相关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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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应该具备哪几个条件? 土地征收公告应该具备哪几个条件?1、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上报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其内容包括: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图等材料。征收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