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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行政诉讼律师
杨晓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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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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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津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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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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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大学东路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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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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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2023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四)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
·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
·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批捕是什么意思?批捕一般是代表着:公安机关已将掌握了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强,继续留在社会上,很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犯罪嫌疑人将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在拘留所内度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六十七条
·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逃跑怎么办?
  一、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逃跑怎么办?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
·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二)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只需要一名交警人员就可以现场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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