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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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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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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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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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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静安区上海国宇律师事务所
张曙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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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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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有什么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有什么规定刑事案件中可以区分为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般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自诉案件则就是由受害人或其家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了。我国规定的自诉案件其实并不多,那究竟自诉案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自诉案件有哪些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由此可以看出,所谓被害人享有刑事自诉权,是指应
·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应符合什么条件
  提到紧急避险,相信您也是听说过的,这与正当防卫很像但也存在较多的区别。实践中,千万不要将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弄混淆,否则最终处理的结果就是大大不同的。那在法律上,什么是紧急避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与正当防卫一样,紧急避险也是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行为人主
·从犯处罚是怎样的,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从犯存在于共同犯罪当中,是区别于主犯和胁从犯的一种犯罪主体,相比之下,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要比主犯小,但同时又大于胁从犯的。因而对从犯处罚也是轻于主犯,但要重于胁从犯。那究竟我国对从犯处罚是怎样的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从犯处罚是怎样的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我国刑法对从犯采取必减主义。即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
·若房产本身就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此时只要经过双方同意则也是
  若房产本身就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话,那此时只要经过双方同意则也是可以进行改名,即将原本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改为其中一方的名字,而对共有房产改名,在婚内也可以离婚的时候也是可行的。不过此时也需要提供改名的材料,那到底夫妻共有房产改名想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夫妻共有房产改名需要什么材料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夫妻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
  在购房的时候计算房价除了要知道单价外,同时还要搞清楚房屋的面积,否则计算出来的房价注定就会对其中一方不公平。然而我们发现在购房的过程中,关于房屋面积有很多说法。那究竟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样规定的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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