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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大路镇侵权赔偿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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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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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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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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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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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刘晶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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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200镇江江苏辰顺律师事务所
万玉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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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11995114498780镇江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
韦正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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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
朱效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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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21年52岁镇江北京市惠诚(苏州)律师事务所
马峥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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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正新律师事务所
曹志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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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王江南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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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镇江
袁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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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镇江新区大路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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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请大家帮帮忙!签了劳动合同,可是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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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怀孕期辞退员工补偿几个月
  怀孕期辞退员工补偿几个月1、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如果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单方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有的养父母收养孩子之后,有时候可能会因为种种的原因感情出现波动,生出嫌隙,这时候其中有一方可能就想解除收养的关系,但是可能缺乏法律知识,不知道如何解除,或者想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那这种情况是合理的吗?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关系的解除总的来说是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并履行一定的解除手续,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解除。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一、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一)结果犯结果
·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调整,自建房符合新规吗?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更是促使了它的变化。为有效利用宅基地,规范农村房屋建设,近期国家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予以重大调整,宅基地上建房有了这些新规定,一起来看看吧。第一,对原有宅基地上建房规范化了。2017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新政策规定,房屋不可随意翻建。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修房,要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申请,拿着原有宅基地使用证明、户籍证明、房屋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方可动工。第二,重新申请宅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公民可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2、遗产在家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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