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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大慈岩国际贸易律师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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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吴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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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
汪洁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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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垂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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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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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少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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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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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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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华驰律师事务所
王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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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五强律师事务所
拱墅区大慈岩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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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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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公开宣判什么意思?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判,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庭评议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它是刑事审判的一项基本原则。公开审判,法院应当做到:(1)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2)允许公民到场旁听;(3)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二、哪些案件可以不公开审判1、审判公开的例外:(1)涉及国
·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的具体写法如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
·夫妻分居后债务要怎么认定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样认定首先,一般是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考虑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若夫妻之间因小打小闹而短暂分居或时而分居时而共同生活,反复无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宜一概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当然,若此期间产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债务的除外。另外,若在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期间,一方为偿还分居前的共同债务而支付的对价或在分居前已取得权利只是在分居后才进一步实现的,上也宜认定为共同债权债务。其次,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审查处
·非法集资的形式包括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形式包括什么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
·哪些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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