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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贵阳醉驾的处罚措施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二、酒后驾车的危害有哪些?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2、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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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多久到检察院发起诉讼? 醉驾多久到检察院发起诉讼?各地要建立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快侦快办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办案协作,严格办案时限要求。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在查获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内侦查终结案件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情况特殊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时限。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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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再审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再审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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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怎样的 在合同当中约定的保证期间,这是由各方自行约定的一个时间,比如债务人向债权人保证自己在多长的时间之内偿还完全部的款数,并且在某种程度上约定保证期间其实也保障了保证人的一些权力,因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提出诉讼的话,等于保证人就可以免承担法律责任的。可是这就导致很多人担心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了。一、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怎样的?1、规范的目的不同。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民事权利的限制,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保证期间的设定基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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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伤鉴定机构名称有哪些? 青岛工伤鉴定机构名称有哪些?1、市南区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南区办事处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2楼办理电话:85971830邮编:2660712、市北区办理机构: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北区办事处办理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38号4楼办理电话:83668991邮编:266024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