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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崇贤街道离婚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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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杨孝业律师
杨孝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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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何强律师
何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谢少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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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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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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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少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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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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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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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省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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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导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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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崇贤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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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我是一名清洁工,上个月辞退我两次,这...
·你好,关于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条款是怎样...
·单位给我们降薪调岗,我们不同意然后就...
·尊敬的何律师,我寄给高院审判监督庭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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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什么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七、申请强制执行。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九、在诉讼中主张抵销。十、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十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什么
  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什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二、诉讼时效中止的范围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是一样的,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
·临时工加班加点工资标准是什么?
  临时工加班加点工资标准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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