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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陈圩乡投资融资律师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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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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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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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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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周丁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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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华脉律师事务所
王峰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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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
张铁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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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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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宿迁分所
郑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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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雅凯律师事务所
王昆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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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
徐守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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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常在律师事务所
孙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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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江苏德沛律师事务所
泗洪陈圩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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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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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什么
  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什么进行房屋拆迁的,在法律范围内作出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很多当事人还会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当然,此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需要作出严格的审查,而后才会对协议作出公证。一、拆迁协议公证需要审查什么(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提交的证件。(2)被拆迁物产权或使用权情况及现状。(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4)协议条款是否完善、明确,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5)房屋拆迁协议是否已报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些?1、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一、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的情形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由法院确认债务人所负的债务数额。二、债务人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一、应收及预付款项(一)主要账户设置1、“应收账款”账户。2、“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3、“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而此时当事人有权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那么这种时候,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出现错判的可能,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的渠道。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前,相对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行之后,取消了复议程序,也不属于法院行政诉讼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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