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不算工伤的具体情形是什么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应该按照下列四种情形认定是否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2、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
·
在法律中判定遗嘱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法律中判定遗嘱无效的条件是什么?一、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失效遗嘱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二、主体不
·
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支付 一、劳动者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支付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解约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中经常发生由于用工单位违约在先,如未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致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
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 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一、对于立遗嘱有什么要求吗?(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二)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三)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四)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二、遗嘱中法定继承的内容有哪
·
哪些条件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哪些条件有利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1、双方收入情况:双方收入情况会给自己带来有利条件,哪一方的收入更好,能够给孩子创造更加优异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这肯定会为自己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有着非常有利的条件。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家庭的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多人参与,所以就需要有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参与,所以这也是一个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也是影响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因素。3、双方的文化程度:双方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