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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城东街道侵权赔偿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沈国庆律师
沈国庆律师
合肥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
黄乔英律师
黄乔英律师
合肥安徽皖衡律师事务所
王慧娟律师
王慧娟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李永光律师
李永光律师
合肥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武平律师
武平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段启伍律师
段启伍律师
合肥安徽振信律师事务所
许高顺律师
许高顺律师
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鲍玮律师
鲍玮律师
2013合肥安徽文得律师事务所
瑶海区城东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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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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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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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看守所地址、电话、地图导航、乘车路...
·安徽省各市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离婚之后财产和再婚有关系吗?
  一、离婚之后财产和再婚有关系吗?没有关系,二婚是结婚离婚或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二婚再离婚和第一次离婚时一样,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再婚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
·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
·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
  一、取保候审社保开退休金吗?在没有判刑前,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一旦判刑服刑,就停止发放,出狱后继续发放。离退休人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停发或暂时停发其基本养老金: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2、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其属或利害关系人员申报失踪或户口登记机关暂时注销其户口的;3、未达到退休年龄,出境定居未办理终结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在达到退休年龄又办理了退休手续的;4、被判
·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离婚需要协定离婚协议,任何一方对离婚协议存在异议的,必须在一年内提出,否则只能按照协议执行,拒不执行可以到法院起诉。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
·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一、出现这6种评估违法状况,征收补偿决定可能被撤销!  1、房屋性质、面积等认定不明确。  被征收房屋应当区分已经登记的和未登记的建筑。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房屋性质、面积、用途一般以不动产权证为准,当不动产权证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除非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一般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房屋,应当按照市、县政府认定、处理的结果进行评估。  2、存在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虚假签字情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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