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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一、如果学生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1.丢失学生学籍文件后,首先致电当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的档案丢失,需要重新补办哪些材料,然后询问学校需要携带什么。由于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充的,然后你必须补毕业生登记表。2、如果大学生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后,个人档案不知道在哪里。在查找时,可以根据上述文件的去向,前往相关管理部门的下属电话,并告知接待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供查询。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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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一、什么是同居关系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因此,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5条规定认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同居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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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多把房款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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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家庭财产分割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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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搬迁补偿款发放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搬迁补偿款发放的流程是什么?一、房屋搬迁补偿款发放的流程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具体什么时候能够拿到,视拆迁面积、单位的大小、双方协议的约定而定。二、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的标准有哪些?(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