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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茶亭建筑工程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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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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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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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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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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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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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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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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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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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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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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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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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茶亭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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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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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
  每个犯罪都有很多的表现形式,就抢劫犯罪来讲,分为了普通抢劫、持刀抢劫、入室抢劫等等。这其中还包括了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对于这种比较特殊的抢劫方式,实践中应该如何做出认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怎么认定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数人的特点。根据《抢劫解释》第二条规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
·遭受遗弃可以起诉离婚吗
  是有很多女性是在家搭理家务、带孩子,而由男方在外挣钱的。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出现男方长期不回家的情况,女方就会觉得自己被遗弃了。那要是确定自己遭受遗弃的,此时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遭受遗弃可以起诉离婚吗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婚姻关系中,遭受遗弃一方当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在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听说过开发商卖房欺诈,但很多人并了解什么是买房欺诈,更不知道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简单地说,买房欺诈是指开发商对购房者做出虚假承诺等,欺骗购房者的行为。至于开发商卖房欺诈怎样预防,下文将为您做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一、怎样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一)商品房买卖中欺诈行为的防范:在商品房买卖中,必须具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该许可证,那么这样的房屋再好也不能购买。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一般是
·债权人如何起诉讨债
  债权人如何起诉讨债一、债权人如何起诉讨债1、债权人即原告可以秘密地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先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查扣被告的足额财产,以利将来执行。否则,被告有了信息,会采取“预防”措施,让债权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2、证据准备充分,持证据起诉,债权人会胜诉。3、判决或调解债权人胜诉,对方不履行义务,债权可以在1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债权人讨债时需要哪些证据1、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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