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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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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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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要是职工不辞而别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职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操作时,首先由用人单位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限期回单位,在职工逾期不归的情况下可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做出处理决定。其次,用人单位必须将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直接送达职工本人;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哪里哪里又要涨工资的消息,哪个企业的工资是多少,哪个企业又要涨工资,哪个单位年终奖发多少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工资始终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工资的高低影响着个人的幸福度。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呢?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
·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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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劳动争议起诉书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案由:×××劳动争议原告不服×××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第××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事项:诉讼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确定劳动诉讼的时效1、具体时效的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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