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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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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虚假诉讼投诉到哪里进行?
  虚假诉讼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虚假诉讼是法律名词,就是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一、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怎样的遗赠扶养协议须采用书面的形式,是双方的民事行为且须由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行为,双方都负有相应对待给付的义务,任何一方享受权利都是以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对价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地取得他方的财产。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二、这四种情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劳动合同解除几种情形(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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