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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逾期未交付建筑工程,要承担哪些责任? 因而,当承包人逾期交付建筑工程的,应该按照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等。倘若建筑工程合同对逾期交付工程的后果没有明确约定,后果压根没有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的,按照《合同法》规定,承包人仍要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但是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的,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资料予以赔偿,否则即使起诉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建议最好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妥善计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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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未如约付款导致工期拖延,索偿时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收集下列发包人未及时付款导致工期拖延的证据资料:1、书面催告发包人限期支付工程款。2、如发包人逾期未予支付,承包商准备停工,应向发包人发出停工通知书,通知书要载明停工的具体时间。3、与此同时,对现场的设备设施以及未使用的各项材料进行统计拟出清单,请监理或者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形成索取机械费、材料费的证据资料。4、复工时注意与对方共同确认具体的复工时间的证据资料。5、能够证明承包人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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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些情况下工程发生变更时,承包人可以提出理赔?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也就是说,由于发包人导致工程变更,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实践中,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时,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1、由于发包人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如发包人变更投标时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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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包死价”,在发生工程变更事宜时,能否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由此可见,所谓“包死价”实质就是固定价,固定价通常是不能变动的,即便承包人要求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但“包死价”并非完全固定不变的,发包人进行工程变更时,工程造价就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很多人发包人,甚至承包人都认为“包死价”后,发包人是可以随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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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就工程变更,要求赔偿以下费用: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