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者翻建房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
·
郑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郑万高铁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郑万高铁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
·
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 一、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吗?离婚期间可以要精神赔偿的,但是申请的一方必须是婚姻中的受害方并有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证明。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二、相关内容拓展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
·
侵权需要如何取证 侵权涉及到多种侵权的情况,比如说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是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知识产权收到侵害。针对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一般是通过具体的事件造成的,其取证的方式和过程,或者是法定的证据一般都有相关的规定。而知识产权侵犯,属于自己不经意发现,或者是调查才得以发现的,其取证的难度和方式有一定的考究,只有采取正确的方式和取得有效的证据,才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证据类型我们可以简要的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证明自己是该专利的权利人,这一类自己取证
·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自动解除?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是否自动解除?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二、相关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