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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毕桥镇房产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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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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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岑家龙律师
岑家龙律师
2008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李书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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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周忠明律师
周忠明律师
2012宣城安徽郎宣律师事务所
吕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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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濮世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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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李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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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岑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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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涂兴民律师
涂兴民律师
2017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王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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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宣城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
黄波律师
黄波律师
2008宣城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郎溪毕桥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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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2018月份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只...
·夫妻离婚了,卖掉房子还要老婆鉴字吗...
·就是,我个人,打了一个人,我不是主要...
·你好房产证上写爷爷奶奶的和孙子的名字...
·你好,没有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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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7岁的女儿岁的儿子我想离婚,...
·重庆梁平区抓人放那个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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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辞退员工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吗
  试用期不用,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
·商标侵权与经销商有关系吗
  看具体情况,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即使不存在侵权商品的制造行为,销售侵害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仍然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经销商可能免于赔偿。一种是经销商有合法来源可以证明其对所经销商品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是不知情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经销商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可以免于赔偿。第二种是在先使用,即注册商标被授权之前就已经销售,即销售在先。总的来说,经销商对于自己代理的商品应
·赌博借钱借条是否有效?
  一、赌博借钱借条是否有效?赌博借条属于非法债务,所以法律上是认定为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于非法的借贷关系其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开税票标注别人商标会不会侵权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添加的字无法形成明显的区别,且为相同的名称情况下,判定侵权。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
·成年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
  成年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一、成年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是什么?成年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具体如下: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如不满足上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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