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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北桥街道交通事故律师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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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主办律师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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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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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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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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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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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姑苏律师事务所
张伟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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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苏州分所
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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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苏州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王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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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虎丘律师事务所
顾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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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国之泰律师事务所
苏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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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陈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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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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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北桥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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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盗窃返还中止犯罪的怎么处罚?
  一、盗窃返还中止犯罪的怎么处罚?盗窃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
·电梯分公司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电梯分公司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
·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
  一、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享受工伤待遇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待遇,所谓的其他的待遇无非就是我们在生活当中可以享受到的医疗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或者说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候的一些政策都根本不会受到任何的影响。这些基本待遇都跟工伤事故完全不冲突,跟工伤待遇也没有关系。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口头遗嘱和自书遗嘱的区别是什么?区别:1、口头遗嘱是用口说出来,用录音视频等录制下来;而自书遗嘱则是遗嘱者自己书写签名。2、遗嘱有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三种,自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自书遗嘱原则上比口头遗嘱(录音、录像、证人证明)、代书遗嘱效力要高得多。任何一种形式的遗嘱子女都可不在场,如果有多份遗嘱,且形式不同,原则上以自书遗嘱为准。如果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过的遗嘱为准,但遗嘱人自书遗嘱时间在后,且有证人证明改变了公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要怎么算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要怎么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2、劳动定额标准应当合法。我国《劳动法》第37条规定:“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36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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