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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北港街道财产纠纷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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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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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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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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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李乾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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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法学硕士
徐华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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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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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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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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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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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小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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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莹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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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厂房坼迁如何赔偿,我家是搞红木家具的...
·故意打断他人胁骨6根错造戍终身残废怎...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补偿是离职前还是离职后给?...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户口迁入安置,我是淮安开发区人...
·我老公四月16号去的看守所,请问他走...
·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不是两年?如果两年不...
·我想如果没有原件的复印件的合同有效吗...
·我是同济堂股票的股民,可以索赔吗...
·劳动纠纷,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
·肖像权纠纷答辩状...
·江苏省镇江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位...
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异地结婚离婚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
  异地结婚离婚对争取抚养权有影响吗?是没有多大影响的,只要谁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可以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对于争取子女抚养的有利条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1、年龄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主要是因为两周以下的子女处于哺乳期,原则上女方抚养对子女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原则上女方抚养,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情况下也会排除女方抚养的可能。例如,女方有传染性疾病、有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尽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
  员工意外死亡不属于工伤能报工伤吗?不属于工伤就不能报工伤赔偿的;《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
  起诉乡政府合同诉讼管辖规定是什么?起诉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在政府部门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如果是起诉县级政府,则要去县级政府所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二、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一、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的协议吗?《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由此可见,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但是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的权益。此外,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
·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一、工作满两年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1、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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