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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巴山路涉外法务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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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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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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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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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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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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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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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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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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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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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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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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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建邺区巴山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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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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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一、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
·企业拆迁人员安置怎么安置?
  企业拆迁人员安置怎么安置?一、企业安置政策1、由于公司搬迁,无法按原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搬迁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与职工调整劳动关系。搬迁企业原则上应全部安置企业职工,对经企业与职工充分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3、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职工
·善意取得的例外有什么?
  善意取得的例外有什么?一、善意取得应符合的条件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善意一词是拉丁文bonafides来的,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
·申请按揭不成怎么办 什么是按揭,按揭的性质是什么?
  申请按揭不成怎么办一、什么是按揭,按揭的性质是什么?按揭贷款,即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支付本息的付款方式。由此我们看出,按揭是购房者以自己买的房子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房子的行为,所以按揭不是买卖双方的分期付款。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先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款的按揭作为购房合同的必要条款,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此可以
·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
  如今社会上大龄剩男剩女较多,有一些人为了生理需求而强行与他人发生关系,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到底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而要是确定构成了强奸罪的话,此时又该怎么进行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刑法保护的是妇女的性自由?还是妇女的贞操权?我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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