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撤诉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撤诉程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这条规定的内容是:撤诉只能在宣判前,不能在宣判后,只有原告有权申请撤诉,他人无权,撤诉可以准许,也可以不淮许,不论准许或不准许,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裁定。这是有关撤诉程序的完整的法律规定。二、民事诉讼撤诉程序(一)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
·
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合肥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6-2017年合肥征地拆迁新政策,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人提供的合法有效证照所确认的房屋面积和用途,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权属、面积、用途应当依据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直管公房租赁证或者租赁协议)和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
·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
·
宁乡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宁乡房屋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宁乡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因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而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本县行政区
·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拆迁范围第一条本期拆迁范围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A区块(大桥区块)东起离104国道中心线东108M-320M处;西至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