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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白下路专利商标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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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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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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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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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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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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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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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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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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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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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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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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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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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秦淮区白下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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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员工被行政拘留3天可以辞退吗
  员工被行政拘留3天可以辞退吗被行政拘留并非过失性解除的法定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务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一方即获得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生存一方所行使的追偿权又要受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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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之后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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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终止认定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由此可知,通常情况下上级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但是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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