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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鹤镇土地纠纷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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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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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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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胡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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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上海市中山律师事务所
赵凤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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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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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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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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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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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徐泾xx拘留,拘留以后是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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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我是青浦区华新镇嵩山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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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在饭店打工11天共...
·我在夏阳街道社保大队上班,在和民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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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土地纠纷打官司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纠纷打官司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
·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拆迁纠纷请律师费用标准是怎样的?(一)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一、土地纠纷的五大原因(1)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种高地价的态势不断向城市周边蔓延,而在其他地区的农村,由于耕地管控严格,宅基地取得困难,土地的价值也是不断攀升,这就造成农民之间对土地的你多我少等问题争来争去。(2)土地承包政策难以调和众人需求。二轮土地承包后,我国提出了承包权30不变的政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去年又提出了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权再延长3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除非抚养孩子一方放弃索要抚养费的权利,否则的话,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途径?
  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途径?一、解除收养关系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由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将会涉及到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权利义务,因此,解除收养关系一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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