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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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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姓名权的基本内容是怎样的
  姓名权的基本内容是怎样的1、自我命名权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姓名一般都是自然人出生时其父母确定,但这不是对自我命名权的否定,实际上是父母亲权的表现,是
·没有签名的遗嘱可以验证?
  没有签名的遗嘱可以验证?没有签名的遗嘱可以验证,但是即使是通过验证鉴定的话,也是大概率不承认法律效力。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一、哪些主体可以申请认定工伤所谓“主体”,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个人或组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两类,一是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二是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权利申请工伤认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为受伤害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是其法定义务,也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为充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又赋予职工个人申请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
  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一、年满18周岁还有监护权吗?年满18周岁不一定就丧失了监护权,如果年满十八岁后但是当事人患有精神疾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的,如果监护人在监护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去执行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和变更监护人的。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故此监护权丧失。二、法律规范对监护人的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二十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
  老人生前立遗嘱给一个子女有效吗?老人遗嘱财产只给一个子女是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而且最好把遗嘱进行公证。但是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老人完全自愿。2、立遗嘱时神志清晰。3、老人无被人胁迫。4、完全排除其他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当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来继承他的遗产,哪怕没有血缘关系,这是当事人的权利。二、遗嘱的一些注意事项1、遗嘱,并不需要公证,但公证后的遗嘱,更有证明力。老年人立遗嘱有两个要求:一是当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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